济南中院发布十大典型执行案例
卖了涉案房屋,“老赖”仍被判刑
2015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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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济南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54名“老赖”名单。 本报记者 马云云 摄
   案例  不仅不交房,还把房卖了
  刘鹏与武亮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法院判决武亮将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的一套房屋交付给刘鹏。但判决生效后,武亮拒不交付房屋,刘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于2013年10月29日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武亮交付房屋。武亮不但仍拒不履行,还“任性”地把房子卖了。此后,他与案外人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将房屋过户给了高某,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执行法院以武亮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武亮与刘鹏签订和解协议,武亮支付刘鹏63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2014年9月17日,法院判决武亮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  不执行判决,四处旅游高消费
  山东胜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胜海公司)与中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旺集团)、王中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中旺集团、王中旺返还胜海公司股权转让款15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后,中旺集团、王中旺未履行义务,胜海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王中旺配偶名下账户有大宗资金往来,汇往国外约二十余万澳元(王中旺的两个孩子均在国外)。
  不仅如此,2013年10月18日,王中旺还乘飞机到普陀山进行高消费旅游,居住五星级酒店。2014年6月、7月,王中旺又两次入住北京五星级酒店进行高消费。执行法院认为,王中旺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案例  买不了返程机票,不得不交齐案款
  在济南历城农信社与代某、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代某偿还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20835元,陈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但执行中,陈某违反报告财产制度,拒不报告财产,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库。
  之后,陈某到广州办事时,想返回济南却无法在当地购买返程机票。
  无奈之下,他只好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通过家人到法院交齐了案款。
  法院将其信息在名单库中屏蔽,陈某方返回济南。
    本报记者 马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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