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墓穴现20年缴费“到期潮”
涉及数万个,如何续交成法律空白,专家建议延长期限
2015年04月0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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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清明祭扫时。近日,一些地方的群众在为亲人扫墓时,发现墓园里张贴了缴费通知,甚至有工作人员在墓地“守株待兔”等待逝者家属。
记者了解到,山东、北京、辽宁、重庆、内蒙古、云南、广西等地均出现了墓地20年缴费“到期潮”,至少有数万墓穴的缴费期已到,面临续交问题。到期后的墓地究竟该怎么办?
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
记者调查发现,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墓地到期后的处理少有涉及,墓地到期怎么续交、按什么价格续交等细节问题均没有明确的规定,给到期墓地的处理带来了难度。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处于监管“真空”,出台了明细规则的各地,对续交时间、续交标准的差别也很大。
专家和业内人士指出,围绕大波来袭的墓地“到期潮”,尚有几个问题亟需解决。
问题一:如何对无主墓进行法律上的认定?
1995年出台的《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墓穴一次性收费最长不得超过20年,期满后逾期3个月不缴纳的,按无主墓穴处理。
沈阳回龙岗墓园服务中心主任李树尧说,他所在墓园所有的过期墓穴依然都保持原状,连集中迁到骨灰塔都没有做,万一将来家属找来有麻烦。但是,如果长期不按无主墓处理,会占用大量资源。希望有关方面尽快将政策进行明确和细化。
问题二:如何在都市人口代际年龄的增加和“墓地危机”的现实困难下,实现缴费期限和使用期限的平衡?
《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2-2013)》显示,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现有墓穴都将在10年内用完,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很多公墓都出现墓地紧缺的情况。
业内人士乔宽元指出,墓穴的使用和缴费周期要兼顾土地资源紧缺的现实和百姓的接受程度,居民的代际年龄已经从十几年前制定使用周期时的20年延长到了30年,应更加尊重社会现实和居民需求,制定合理的期限。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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