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处停车点是谁在收费?
交警解释:一个是交警委托管理,一个是派出所外包给物业公司
2015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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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福立交桥下的收费停车场。
  和谐广场经十路段有人行道都被围进了停车处,还延伸到了辅道。
     全福立交桥下、和谐广场前的人行道上,先后有了非机动车辆收费点,还都拦着公安的围挡。收费也没有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到底是啥人在人行道上收起了停车费?原来,一个是交警部门委托管理,一个是派出所外包给了物业公司。

  文/片 本报见习记者
张玉岩 于悦      

圈占人行道设收费停车处
  张先生在和谐广场附近上班,6月23日放假回来之后发现,和谐广场前面的一大片人行道被栅栏围起来了,设立了收费停车处。
  “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力在这里收费啊?把人行道给圈占了,没有任何政府的通知或者公示,还不给出具发票。”张先生说,“从东到西圈占了大概两三百米的路段,都被圈占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和谐广场经十路这一段人行道已经用栅栏围了起来,还占用了一块辅道。栅栏底部的墩子上写着“公安”俩字。在停车处的旁边竖着“B+R自行车停放处换乘公共交通”字样的牌子。
  同样,早在几个月前,在北园大街全福立桥西北侧,也多了这样一个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处。原本习惯于免费停车的市民纷纷表示不解。
  7月3日上午,记者看到,一位女士正在护栏围成的区域内坐着,每当有市民骑自行车或电瓶车进入,她就会起身安排停车。护栏将二环东路西侧人行道占据了一半,里面同样竖着“自行车停放处,换乘公共交通”的牌子。

收费比标准贵一倍 还没有收据
  张先生介绍,之前和谐广场前面停车一直没有收费,忽然之间圈占了人行道收费,很不解。“自行车是每次5毛钱,电动车是每次一元钱。”张先生说,“比标准贵了一倍。”
  在此处收费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收费标准是自行车5毛钱,电动车1元钱,而雇他们的人是和谐广场。和谐广场徐经理则说,是槐荫区交警大队委托他们管理的,他们又委托给别的单位收费管理。
  全福立交桥下的收费标准同样是自行车5毛钱,电瓶车1块钱。收费者表示,她在那里收费已有两三个月。“钱我们需要上缴,交给黄台物业。”
  在这个自行车停放区域西侧一百米,原本有一片市民自发形成的停车区。3日,该区域还有几十辆自行车停放,也无人看守收费,但在醒目位置已悬挂民警提示牌,提醒市民在收费区域停车,落款为“历城民生警务”。
  该处是否也属于辖区交警部门设置?历城区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只管停车秩序,“机动车停车收费归政府的停车办管,非机动车归派出所管,我们已经问过了,这个停车点是全福派出所设立的。”一位工作人员称。

电动车常被偷 维持秩序设停车处
  槐荫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这一段停车场确实是他们规划出来,委托和谐广场来管理的。前期,一些市民多次反映和谐广场门口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秩序。根据实地调研,和谐广场周边每天停放的非机动车达到了1000余辆,数量庞大。高峰时段,大量非机动车停放不仅堵塞了人行道,而且占用了近一半宽度的非机动车道,秩序比较混乱。经向辖区派出所了解,和谐广场周边非机动车失窃案件时有发生。
  这样,槐荫区交警大队才规划这一非机动车停车场。由和谐广场出资,将该路段改造成为“B+R”“P+R”换乘停车点。在保证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在距离路沿石0.7米处,安装了百余米的隔离护栏,安装了交通提示牌,在人行道处预留了行人通行空间。
  而槐荫交警大队只是规划了这一停车场,前期投资都是由和谐广场投入,所以后期管理也是委托和谐广场进行。
  全福派出所负责全福立交桥的片警,一位姓朱的工作人员称,设停车处是为了防止车子被盗,“在我接管这个片区之前,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丢电动车的事。全福立交桥下面人流密集,民工聚集的时候能到两三千人。前段时间又出现电动车的电瓶被盗,或晚上放在这被偷的事。一开始设立这个便民停车处并不想收费,只是想把全福立交桥附近的乱停乱放车辆整治到西北角上来,为此设立了监控。”

按标准来入不敷出 没收据正在走手续
  和谐广场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负责人于先生介绍,知道物价局的标准,但是如果按照物价局的标准来,肯定会入不敷出,而且济南其他非机动车收费停车处都是按照这样的收费标准。
  “这一片停车场光前期投资就花了20多万,这还没有算上安装监控设备的钱。现在有16个收费人员,每个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得2000多,一个月下来就得4万左右。维护方面的花费每年都得花上个三万五万。就按目前的收费,自行车5毛,电动车1块,也就只能刚刚收支持平,如果遇上天气不好的时候铁定亏本。”于先生说,“而且济南非机动车停车收费都是按这个价收的。”
  全福立交桥下的收费停车场正在走手续。“公安机关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收费,派出所委托一家物业公司,由他们出人来看管车辆。”全福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济南市有专门的停车办,我们就让物业公司去办理正规的手续,本来7月1日就能批下来的,但目前衣服、发票、收费标准等都还没下来,所以一直没办成。这两天一直没有收费。”
  片警称,民工上市在早5点到七八点钟,为了照顾早去的民工,前段时间收费时,8点之前都是免费的。正规手续办下后,也建议他们早8点到晚8点收停车费。但当记者询问济南市停车办时,工作人员却称,他们只管理机动车收费,不负责非机动车,各个区停车办也不负责。

非机动车收费主体混乱
  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济南市的非机动车辆停车收费还是根据1999年制定的标准。据济价费字[1999]381号文,自行车和电瓶车看车收费标准是白天2毛/次,夜间5毛/次;摩托车白天5毛/次,夜间1元/次。
  在收费主体上,与济南市机动车收费主体是不一样的,济南市非机动车收费主体比较混乱。济南市成立了济南市停车管理办公室,只要是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点,包括道路停车处和政府投资兴建的停车场,都由济南市停车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但是非机动车停车收费还是多头管理,济南市停车办并没有把非机动车停车场纳入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非机动车的停车收费主体,有可能是居委会、派出所、街道办或是商场等。
  停车处的收费主体并不需要到物价局进行报备,物价局只是价格的制定部门,关于资质的审批、行业的管理,物价局并不干预。如果停车位置属于市政道路,或者是公共区域,是有资质的正规管理人员在收费,价格只要符合标准,就符合现行的价格政策。如果是商场自建停车场进行管理,则允许商场自主定价,但如果占用公共区域,则应采取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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