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模拟法庭上演真实庭审
这在烟台还是头一回,鲁东大学300多名师生参与旁听
2015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任泽英 刘国军) 10月12日,芝罘区人民法院简易纠纷审判庭法官来到鲁东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健康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这是芝罘区法院首次将庭审搬进高校,同时也是烟台市首次。鲁东大学法学院30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2013年6月25日,芝罘区张某与朋友李某在烟台某饭店吃饭,双方因锁事发生争吵,李某殴打张某,致张某头部及四肢等处受伤。张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6332.53元。
  16时,庭审正式开始。原、被告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审判长姚萍的主持引导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确定的诉讼时效、误工费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法庭休庭20分钟后,审判长对双方争议的误工费恢复了法庭调查。法官查实双方争议焦点后,当庭宣判,判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24479.22元。整个庭审持续了一个半小时。 
  庭审中,法官规范的庭审语言、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双方委托代理人出色的口才、敏捷的思维及诉辩能力都给学生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也加深了学生对法学理论与实务的结合认识。大家纷纷表示,书本上学的诉讼程序,与真实的庭审相比,感觉不一样。 
  芝罘区法院简易纠纷审判庭庭长隋文华说,如何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学以致用,牢固树立法律职业使命感,对学生来说受益匪浅。主审法官姚萍说,法官在法院庭审时比较轻松,而这次面对具有专业知识的法学院学生,感到较大压力,能促使法官更加严格自律、规范庭审。
  鲁东大学法学院院长于大水旁听完整个庭审后表示,芝罘区法院开展庭审进高校活动,让学生感受到一堂真实的庭审,实现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有机结合,增强了教学的效果,为法学院学生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芝罘区法院与驻烟高校开展了双向共赢、合作交流活动,先后与鲁东大学、烟台大学等签订双向合作交流协议,建立优势资源共享机制。为提高学生法律实务工作能力,法院建立法律学习实践基地,选派优秀法官走进法学院开展庭审活动、讲授审判实务课程;为提高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法学院专家教授走进法院开展学术交流。通过双向互动,夯实法官司法理论功底,弥补在校学生法律审判实践的缺失,实现了司法实务界与司法理论界优势互补,达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