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综合保险试点百天收获成效
寿光昌乐两县为受灾居民赔付25万元
2015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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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 董德才 张森)2014年潍坊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工程试点,经前期准备,参与试点的寿光市和昌乐县制定了工作方案,于今年6月30日正式启动民生综合保险试点,至今已经100余天。截止到目前,寿光和昌乐两县已为遭受自然灾害的50余户居民赔付25万多元资金。
  据介绍,潍坊民生综合保险工程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保险业引入灾害救助领域,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转移、分担和损失补偿作用,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协助政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重大灾害事故,建立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新机制。
  潍坊民生综合保险主要针对本行政区域户籍居民及其住房遭风灾、暴雨、暴雪、冰雹、雷击、洪水、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等自然灾害,家庭火灾、爆炸、煤气(液化气、天然气)中毒、触电等事故灾害,溺亡、飞行物及其空中运行物坠落意外伤害,以及不受户籍限制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的四类灾害事故。
  经前期调研准备,参与试点的寿光市和昌乐县制定了工作方案,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承保单位,于今年6月30日在昌乐全县和寿光的羊口镇、古城街道,由财政出资为辖区内居民及其房屋财产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家庭财产险服务,两者最高赔付额度分别为22万元和12万元。截至目前,寿光、昌乐两县已为遭受自然灾害的50余户居民赔付25万多元资金,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潍坊民生综合保险具有“低投入、广覆盖、高保障”的特点,政府为每人投入几元钱,居民即可享受最高赔付额达十多万元的保险保障。实现了小投入保障大民生,政府以较小投入,将所有群众纳入灾害事故保障范围,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因灾致贫”问题。实现了救灾救助体制的创新,由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共保,政府承担保费的一种自然灾害救助新机制,扩大了灾民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效率。
  据介绍,2014年,潍坊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工程试点,3年内覆盖全市城乡居民,保障群众在突发灾害事故或大病后及时得到补偿救助。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工程,2年内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全覆盖”,将民生综合保险工程列为今年30件民生实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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