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长创业奖”即将开评
电商、微商也可参评,活动拟设10个名额,获奖者将享受市级劳模待遇
2015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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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13日讯(记者 李凤仪) 13日,记者从菏泽市人社局获悉,菏泽市政府确定开展“市长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活动拟设10个名额。获奖对象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并进行表彰,同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评选条件包括,2013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投资规模较大、注册资金较多,独立自主创办的企业。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注重转方式、调结构和节能减排。创办的企业和开发的产品具有创新性、高成长性,企业年产值增幅较大,主要经营指数在县区同行业排名居前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同时还需要具备企业合法经营,纳税总额或人均纳税额较大,带动就业30人以上,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环保和质量等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  拥有发明专利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拟上市、返乡创业、以及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社会捐助等公益事业的优先参评。电商、微商企业在纳税额和带动就业人数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长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确定10月中旬开始启动“市长创业奖”评选活动,10月下旬进入推选报名阶段,11月下旬为公示审查阶段。
  据悉,获奖对象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并在2016年初全市全民创业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创业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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