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涉职业危害每年都应做检测
2015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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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13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孙明金) 13日,记者从牡丹区安监局获悉,牡丹区组织开展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活动,截至目前,该区已有47家企业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据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活动,主要针对辖区内可能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企业,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木材加工、水泥制造、纺织、造纸等企业,检测内容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有机溶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粉尘等)、物理(如噪声、高频、微波、紫外线、X射线等)、生物(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适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根据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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