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证件抵押他人被抓
2015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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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13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马剑飞) 一男子从菏泽城区一汽车租赁公司租来一辆桥车后逾期不还,并伪造行车证、机动车登记证等证件,并以5万元的价格将车抵押给他人。目前,该男子因涉嫌诈骗被牡丹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民警介绍,8月4日上午,男子黄某来到菏泽牡丹区青年路一租车公司租车,与该公司工作人员李先生谈好价格后,租得一辆白色捷达桥车(价值8万余元),每天租金200元,从当日起租至9月15日。
  当天,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黄某交纳了3000元定金后将车子开走。9月16日,租车期限已过,黄某却未将轿车如期归还租赁公司。李先生多次通过手机联系黄某,黄某的手机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通过事先安装在租赁桥车的GPS定位系统,李先生在开发区济南路顺利找到了黄某租赁的轿车。
  “当时,车上没人,停在路边。”李先生称,他还在车上发现了一个用黄某的名字办理的行车证。感到事情蹊跷,李先生便报了警。9月25日上午,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办案民警通过慎密侦查,顺利将黄某成功抓获。
  经讯问,黄某对通过伪造行车证、机动车登记证等证件,将租赁来的桥车以50000元的价格抵押给定陶县黄店镇村民崔某的事实经过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牡丹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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