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供热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缴费工作已启动,市民可就近到收费点交费
2015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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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3日讯(荣宣) 即日起,我市2015至2016年度城镇集中供热缴费工作启动,收费标准与上年度保持不变。
  本年度供热期为2015年11月中旬至2016年3月底,起始、终止时间视天气情况适时提前或延后。11月1日开始进行热网冷运、调试,11月5日开始进行热试运。今年需办理暖气开停封手续的用户,需在10月底前到供热企业办理。
  本供热年度的供热价格、面积计算方式保持上年度标准不变。居民住宅为22.5元/平方米,办公及其他公用建筑为25元/平方米;采用地暖、非地暖混合方式取暖的用户,其地暖部分按30元/平方米收取,非地暖部分按22.5元/平方米收取。
  崖头城区属于长青供热有限公司供暖范围的用户,可到永康五金城物业办公室和长青供热有限公司两处收费点交费。崖头城区其他区域居民可到市热电燃气集团设立的7个收费点交费,分别为市供热公司服务大厅、港华燃气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银行崖头分理处及市府分理处、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独体居民楼、办公用户和第一次开通供热用户需到供热公司服务大厅交费。
  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和俚岛镇、人和镇用户,在各供热经营服务单位设立的收费服务大厅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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