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谁收缴难民财物
2016年01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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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要求难民在抵达时申报财产,当局可收缴任何价值超过1000瑞士法郎(约合6481.4元人民币)的物品。2015年,瑞士当局从112名难民身上没收了21万瑞士法郎,大部分都是现金。瑞士政府表示,由于多数难民申请者较贫困,财物被收缴的难民只占一小部分。
荷兰也要求难民申请者申报财产,个人财产超过5895欧元(约合4.2万元人民币)或家庭财产超过1.179万欧元的部分将被收缴。而且一旦获得工作,他们不得不缴税用以支付在该国居住的费用。自2013年初以来,难民已累计交付50万欧元用以支付生活费用。
另外,据德国《图片报》报道,德国巴伐利亚州内政部长赫尔曼曾表示,难民在该州价值超过750欧元的物品均可合法收缴,巴伐利亚州是难民进入德国的主要入境点。在相邻的巴登-符腾堡州,难民申请者仅可保留价值350欧元的财物。 据新华社、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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