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
2016年0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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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张帅)近日,长清交警大队公布了长清区第一批(2015年度)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计4人。据悉,这4名终生禁驾人员均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这4名终生禁驾人员分别为:刘某(男,30岁,济南市历下区人)。2015年2月14日,刘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长清城区宾谷街时,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刘某驾车驶离现场。
  张某才(男,45岁,济南市长清区人)。2015年3月26日,张某才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220国道长清段时,与行人刘某发生碰撞,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才驾车逃逸。
  杜某超(男,24岁,泰安市人)。2015年4月3日,杜某超驾驶微型轿车行驶至104国道长清段时,与行人吴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吴某当场死亡,事发后,杜某超驾车逃逸。
  王某磊(男,31岁,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2015年4月30日,王某磊驾驶低速货车行驶至104省道漩刘路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郭某当场死亡,王某磊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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