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旅客应谨慎携带进境物品
2016年01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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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陈静 通讯员 董波 王建国) 随着2016年春节“黄金周”到来,大批游客正踏上出境之旅,归国探亲也迎来高峰。莱芜检验检疫局提醒回国旅客,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有些物品是不能携带入境的,旅客应事前多做“功课”,避免在口岸遇到被查扣的尴尬。
记者了解到,依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共有3大类16个条目的产品被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以泰国为例,水果、水生动物产品、燕窝(罐头装除外)等都是严禁携带进境的。据统计,2015年1-11月份,山东检验检疫局在口岸共截获旅客携带禁止进境物1122批次,截获禁止邮寄物316批。在此,莱芜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及时关注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相关规定,以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动物及动物类(肉制品、除猫狗的其他活动物、奶制品、蛋制品、燕窝等)、植物及植物类(新鲜水果蔬菜、种子苗木等)、其他类(动物尸体、标本、土壤等)都属于禁止进境携带物。
如果不慎携带了禁止进境物,可以在入境口岸主动向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申报或直接将禁止进境物放入检验检疫部门设置的投弃箱内。
依据《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对于非法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检验检疫机构将对携带旅客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禁止进境物依法进行销毁和退回处理。
旅客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了解禁止携带物相关规定:一是在机场留心国际航班入口处的电子屏幕以及工作人员发放的宣传画册,也可以现场咨询;二是查阅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网站的“禁令公告”;三是通过电话咨询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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