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叫停机构涉水P2P 互金类创新恐承压
2016年02月2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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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P2P监管规则意见稿的问世,金融机构与P2P间的合作关系正在得到规范。
福建证监局(下称福建局)年前曾下发通知称,要求所辖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对P2P平台融资类业务进行自查。
该通知要求,各机构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P2P平台融资业务或为客户通过P2P平台融资提供便利,同时各机构应该认真对照自查,并于本月底前提交相关反馈信息。而在该份通知中,福建局还对市场中一只由券商、P2P平台、保险公司合作开发的小额融资产品进行了通报,而目前该项业务已被监管层叫停。
值得一提的是,券商、基金同P2P平台开展合作、下设P2P平台或对P2P进行财务投资的情况已不鲜见,而福建局的此次通知,或预示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同P2P的联姻模式或将得到进一步规范与约束。
而亦有业内人士认为,传统金融机构并不应缺席对互金领域的创新与尝试,而监管部门则可对金融机构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禁止行为、适当性管理、风险控制等做出专门规范。
福建局春节前曾在一份名为《关于对P2P平台融资类业务进行自查的通知》中对一家证券公司合作开展P2P平台融资产品的违规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福建局通报,该产品由券商、P2P平台和保险公司三方合作发行,通过P2P平台为券商有小额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融资。
不过,P2P业务并非为券商所主动架设,而券商方也仅负责借款人的风险评估、资信审核和融资业务的风控及贷后管理,具体的平台运营、管理、信息配对工作由P2P平台完成,而保险公司则为产品提供保险和受理投保服务。证监局指出,该种模式下证券公司涉嫌向P2P平台提供客户信息、向客户推荐相关业务、监管客户有关账户、限制客户资产转移等违规行为。
一位接近中证协的券商人士介绍称,该类监管事项通常派出机构会与证监会、协会保持一致,因此不排除这一监管政策已在更大范围内实行。
“派出机构的通知很可能是对上级监管部门意图的贯彻,所以这次叫停机构和P2P合作,很有可能并不止于福建省。叫停的逻辑也可以理解,P2P发了监管文件,而近半年来泛亚、e租宝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事件也层出不穷,如果放任机构同P2P合作,可能会让机构在信誉管理上受到影响。”上述接近中证协的券商人士表示。
事实上,监管层对于券商参与P2P的监管风向早已趋严。2015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还曾向各家券商下发了《关于开展证券公司子公司参与P2P业务情况压力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统计子公司参与网贷平台(P2P)业务情况,并提交压力测试报告。压力测试报告需包括测试基本情况、风险评估分析应对措施建议等。此次摸底旨在落实证监会开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风险压力测试工作的要求。上述通知所涉及证券公司子公司包括证券公司的资管子公司、直投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P2P业务的方式包括投资P2P平台公司、设立产品对接P2P以及其他可能引发风险的参与方式。 (李维 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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