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危化品超载300%,司机还蛮有理
为了多挣钱,也不能把安全抛一边
2016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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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2月19日讯(记者 赵兴超) 19日凌晨,交警城东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泰新路邱家店镇政府附近发现一辆超载危化品车,核载30吨的车实载112吨液体火碱,超载82吨近300%。
  19日0时许,交警城东大队五中队队长赵广新在泰新路邱家店镇政府附近,发现一辆危化品车自西向东行驶。
  “这辆车的核载质量是30吨,但过磅结果显示,这辆车实际拉载了112吨。”赵广新说,驾驶员称车内拉载的是液体火碱,如果不超载跑一趟就不挣钱,所以才冒险将罐体装满超载上路。
  这辆车是个人所属车辆,因为超载严重,车主将面临5至10万元的巨额罚款,驾驶员也将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0元的重罚。“该车所挂靠的单位也将面临与车主同样的重罚。”赵广新说,目前此案已移交给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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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从事货运行业的老司机告诉记者,如果超载一倍,相当于一趟就跑了两趟的活。假设从青岛到泰安运货,油钱过路费近两千,核载标准30吨的货车除去运费也就赚一两千。再算上路上的违章罚款等开支,经常就可能不赚钱。
  而超载一倍,能多拿到三四千,像这位司机超载300%,一趟能多挣一万多,这就是有的司机冒险超载的经济动力。理论上,超载越多净赚的越多,因为成本占比越来越小。
  但同时,车辆超载超限,载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导致轮胎负荷过重、变形,从而容易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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