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喜堂式”危房,济南还有好几处
我省文保条例实行五年来,省城老城区尚无一例受资助案例
2016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鞠思敏故居的房顶漏水,用塑料布覆盖。                  本报记者 李阳 摄
     26日,本报A5版报道了省级文保单位燕喜堂遭遇的修缮难题。实际上,在济南老城区,燕喜堂式的困局并非个例。济南老城区的文保单位涵盖区、市、省三级,属于非国有产权而产权人又存在修缮困难的,尚有多家文保单位。

  本报记者 李阳 实习生 张家文 张金波        
“标准难定,申请资助可能行不通”
  26日下午,记者在历下区文化局文化产业科办公室内,见到了燕喜堂传统民居的修缮方案。该方案早在2015年10月份就已经制定出来,至今还一直放在工作人员的案头上。“因为赵先生一直想着推倒重建,没有钱对老宅子进行保护性修复,所以修缮方案一直没有上报。如果赵先生同意按照文物标准进行修复,我们会尽快把方案递交到市文物局和省级部门,逐次审批,整个流程下来也就一周左右。”该局文化产业科工作人员说。
  可令燕喜堂“堂主”赵书元作难的是,他每月退休金只有两三千元,按照计划方案来修,这三十万元从哪来?根据有关规定,“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帮助修缮。”那么,赵先生究竟能否从有关部门获得帮助?对此,历下区文化局文化产业科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困难标准难定,专项资金也有限,估计赵先生获得政府资助的可能性不大。”
  这么说来,燕喜堂老宅就没有机会获得重生了吗?该工作人员提出了另一个解决办法,“整体方案通过以后,我们可以跟市文物局以及赵先生沟通,在保证文物属性的同时,缩减不必要的开支,争取使维修费用接近或者达到赵先生的经济能力。我觉得这个方案的可能性要大一些,比起申请政府资助要容易。”
不少文保单位也有“燕喜堂式困局”
  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建筑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姜波说,燕喜堂的情况并非个案。近几年来,虽然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数量大幅增加,但有非国有产权的文物建筑仍难逃年久失修的厄运。而记者在济南老城区探访也了解到,鞠思敏故居、陈冕状元府等文保单位也都存在着“燕喜堂式的困局”。
  26日下午,在位于历下区县东巷105号的鞠思敏故居,记者看到,狭长的走廊被杂物堆积得更加拥挤,两旁房屋的屋顶已经残缺不堪。主屋的屋顶有很大的面积都是由油布纸覆盖,屋檐已经塌陷。进入屋内,一抬头便能瞅见好几个大洞。“我们没住进来以前就已经坏了,我们也没钱修,就这样撑着了。”屋内的一位女租客介绍,鞠思敏的后人早在几年前就把这处老宅对外出租了。
  而几条老街之外,位于鞭指巷内的陈冕状元府也同样成了危房。记者看到,状元府内很多房子的墙体已经脱落,深灰色的水泥暴露在空气中,用手轻拍墙体表面,粉末纷纷落下。据介绍,状元府的产权归济南第一印染厂所有,目前,住在这里的住户都是济南第一印染厂的工人家属。由于这个厂子目前已经破产,也是无力承担文物修复费用。

“法律可操作性弱,不该成推卸责任借口”
  根据济南市文广新局网站公布的信息,迄今为止,济南市共公布了4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03处,另外,济南还有省级文保单位151处。济南文史专家雍坚称,在济南市第四批文保单位的划定评选中,可以看到政府有意将集中分布的老建筑群统一规划保护。但同时他也认为,“目前政府的资金投入及实际保护力度,又与我们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匹配。”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山东文物保护条例》从2010年12月1日施行至今,已经五年有余。从济南的情况看,条例实施五年来,老城区内还没出现过任何一例私人产权文保单位的受助案例。
  “像燕喜堂这种情况,虽然产权是个人的,但被评上文物保护单位,就说明了它的社会价值,这种社会价值的延续和保存,不应该只由产权人来埋单。在有些层面上,现行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比较弱,但这不应该成为政府推卸责任的借口。如果政府不出资修缮的话,单凭户主个人的力量很难解决资金难题。”雍坚称。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