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宽厚里商业区内的文保单位金家大院挂上了烧烤店的牌子,虽然尚未开业,却引得不少人讨论这种老建筑商用模式是否合适,建筑专家认为这是对历史建筑的亵渎。对此,您怎么看?
多些人文情怀
别丢了泉城特色
@吕允山:作为曾经在宽厚所街居住过十几年的老济南人,看到报道感觉很是痛心。真正吸引游客的是具有历史特色、有文化沉淀、有人文故事的一些老建筑、老景点。把金家大院搞成博物馆,展示济南的历史建筑、风土民情,尤其是老城的一些历史图片,引导游客来一个老城怀古的旅游体验,这样才能发挥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的作用。
@曹建明: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具有浓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应该受到精心的保护和管理,使其文化精神得到有效传承,而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将其切换到商业经营的模式,不仅显得不伦不类,也是一种对历史建筑的亵渎,对文化传承的破坏。即使真的出于经济考虑,也应该找到一个或多个对历史文物有保护意识、有人文情怀的企业,在老建筑的合适位置挂上企业的品牌,然后进行挂牌修复保护。
鼓励资本注入
期待合理探索
@谢庆富:文保单位并非不可以开发利用,但是开发利用有个前提,那就是为了更好保护和展示文化遗产的价值。文物保护和文物利用是既矛盾又统一的,而保护永远是第一位的。事实上,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只要开发利用合理,文保单位不仅不会受到破坏,反而会焕发出“第二春”。合理利用可以使文化遗产得到持续发展,但过度利用只会减少文化遗产寿命和价值。
@付秀梅:历史文保单位具有脆弱性、历史性和不可再生性等特点,蕴涵着当时社会政治、文化和习俗等诸多方面的信息,具有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内涵和重要的历史价值,一旦损坏或是得不到有效保护很难恢复。在保护历史街区和城市发展关系上,我们的相关部门必须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对历史文物的保护。
@韩艳:文保建筑进行商业开发也是无奈之举,不能一提到商业用途就与破坏文保建筑联系起来,那些等不到资金得不到管理和保护的文保建筑,结局只能是风化坍塌。在欧美,历史街区的设计准则已经是一个规范,以保证新建、加建、改建、各种标牌等等不破坏风貌,对应有的商业组成也会有规定,所以,金家大院不一定开烧烤店,需要再做调研,规范设计准则、细致管理,适当拓展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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