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滨海两企业被罚款9万元
2017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2月6日讯(记者 李晓东)2月6日,记者从滨海区了解到,2017年1月份,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热力电力分公司、潍坊市北海热力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因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被分别处以6万元及3万元罚款。 
  在滨海区2017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中,有涉及5家企业共有6条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其中,2017年1月份,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热力电力分公司、潍坊市北海热力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因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依法被分别处以6万元及3万元罚款。 
  另外,山东高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因利用无防渗措施沟渠储存废水,被处以4万元罚款,潍坊金信达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因遗撒工业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被处以9千元罚款,山东潍坊龙威实业有限公司因项目未批先建,责令四溴双酚A及后续工艺处理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5万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