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早解决矛盾就不会打死结
2017年03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3月23日,本报报道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塞小镇几位业主私建院子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小区里私建院子,引发其他业主不满,物业出面却管不了,建院业主也有一肚子委屈……这似乎成了一个死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由此看来,私建院子确有不妥之处,毕竟如此“先斩后奏”,不光占用了公用区域影响小区绿化,也侵犯了诸多业主的权益,故而其他业主表达不满也无可厚非。
  然而,死结之所以难解,就在于事情另有隐情,起源就在于“下水道倒灌现象”。建院的居民也有苦衷,由于楼外下水井位设计有缺陷,每年夏天家中都会进水,家具被泡造成财产损失,但物业一直未给解决,建院子主要是防止再“被淹”。如此说来,虽有情可原,却有些维权不当。毕竟,如果改造下水道的话,仅需建起围挡来改造绿化带,但是拆掉旧围墙,建立新院墙,难免会有借机圈地扩建之嫌。
  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从看似复杂的乱象里,抽离出最尖锐的矛盾点,便是悬而未决的“下水道倒灌”问题。据建院业主反映,自交房后连续三年来,一层住户每年夏天都“被淹”,物业称是当初建筑商的设计失误,下水道无法进行改造,一直未给出解决方案。由此可见,其一“倒灌现象”并非是偶然的小概率事件,其二建院业主多次求助物业解决未果,其三,物业和设计单位难免有推诿扯皮之嫌。
  “下水井倒灌”究竟谁的错?责任单位纷纷摆手称“这口锅我不背”,等到矛盾激化到顶点,现实就会倒逼着业主出此下策自行解决。作为小区业主的管家,物业公司能否将责任扛在肩上,把业主的事儿当成家人的事儿,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这不只考验着物业的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也决定了物业和业主的关系是和睦互信还是猜疑对立,更决定了业主是否心甘情愿地缴纳物业费。
  不要等到大火燎原时,才想到挖井打水。试想,如若物业最初能及时排解“倒灌问题”,将矛盾消弭在萌芽之时,建院子的事儿或许不会走向极端。简言之,民生问题大于天,一枝一叶总关情,物业的“管家式服务”不能只是句口号,未雨绸缪更要落实到行动上。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