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中)押解回日照。
本报记者 徐艳 实习生 姚梦欣
3月9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特大信用证诈骗案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信用证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诈骗所得财物予以追缴。这是日照市宣判的首起信用证诈骗案。
签了合同收不到货
被骗1262万美元
2015年3月,日照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日照某贸易公司负责人刘某的报案,刘某称其在与香港某公司签的金精矿供货合同中被诈骗1262万美元。
据刘某介绍,他通过青岛某公司负责人推荐,与香港某公司签订金精矿供货合同,并通过远期国际信用证结算。从2014年5月开始,双方先后签订6份供货合同,开具了5份信用证,涉及金额1262万元美元。除第一份合同正常收到货款外,后续合同只收到部分货款,其余货款停止支付。刘某怀疑被诈骗,于是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注销内地户口
冒充军官行骗
日照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报案后,立刻开展调查。警方根据李某某提供给刘某的提货单辗转烟台、青岛多地调查发现,该批货物虽然存在但已完成交付,且货物所有权属于其他贸易公司。据此,警方认为李某某提供给刘某的提货单是伪造的,李某某的行为已涉嫌信用证诈骗罪。
警方根据受害人刘某提供的信息,发现李某某的户口早在1998年就已经销户,在户籍数据库中“查无此人”。而在李某某曾入住过的青岛某酒店也未查到李某某的登记信息。就在案情陷入困局时,办案民警想到受害人刘某曾说过李某某多次表示自己有军队背景。民警认为李某某有可能使用军官证办理住房登记。果然,警方找到了李某某使用军官证办理住房登记的信息,并根据军官证上的一张模糊的黑白照片在广州将李某某抓获。
。原来,1980年李某某偷渡到香港,并把自己的内地户口注销;后来被遣返回来,在登记户口时改了名字,并在1998年假借海外移民为由再次注销户口,在公安档案中无任何记录。后来,李某某又私自制作假军官证,冒充军人混迹在广东一带。
制作流转假单据
骗取银行企业资金
李某某在接受调查时拒不认罪,称自己并不是公司负责人,只是在中间“牵线搭桥”。对此,警方成立三个工作组分赴广东、上海、香港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警方通过对相关公司职员调查询问,调取李某某在公司签字审批的书证,进一步证实了李某某的犯罪主体地位。通过与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市海事局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证实李某某利用自己控制的工作,虚构贸易背景,制作假单据,并在信用证业务流程中将假单据流转,达到骗取银行及受害企业资金的目的。
在调查的过程中,警方发现李某某还涉嫌诈骗广州、佛山等地的三家企业,涉案金额折款人民币共计1亿余元。
“嫌疑人在明知没有货物的情况下,虚构事实,使用伪造的海运提单和保税仓仓储货物进库单,骗取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且金额巨大,他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195条中伪造信用证及附属单据的规定,构成刑事犯罪。”日照市公安局经侦二大队大队长魏雷波说。
2015年6月30日,经日照市检察院批准,李某某被逮捕。2017年3月9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依法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信用证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诈骗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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