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单位创城不力,丢“文明”称号
打破“终身制”,济宁半年内5家单位被撤“文明单位”
2017年05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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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5月1日讯(记者 汪泷)日前,济宁市文明办发布通报,三家单位因创城不力,被撤销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其中两家单位同时被撤销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意味着济宁打破了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终身制”的模式。 
  《通报》显示,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多次推卸责任,情节严重,致使城区农贸市场内乱扔杂物、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济宁市地震局在模拟测评中,列市直部门单位最后一名;任城区阜桥街道办事处在模拟测评中,列街道最后一名。 
  济宁市文明办根据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日常督导和模拟测评情况,按照《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问责暂行办法》《济宁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规定,撤销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城区阜桥街道办事处的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以及济宁市地震局的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打破了济宁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终身制”的模式。
  2016年12月份,济宁市文明办就曾撤销了济宁房产交易中心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市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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