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他人冒险作业引火灾一会所负责人被拘10日
2017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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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3日讯(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曲笑青) 近日,烟台开发区阳光嘉园小区某休闲会所三楼内发生火灾,开发区消防大队长江路中队立即出动将火扑灭。火灾造成一人受轻伤,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烧毁门窗等物品。经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2000元。
  经调查并对现场人员讯问后,消防人员发现起火原因为施工工人对三楼进行气焊作业,气焊产生的火星引燃了二楼的隔音棉,引发火灾。
  消防大队和福莱派出所民警通过调查得知:丁某为该休闲会所的负责人,最近因经营不善欲拆除装修材料转让会所。委托劳务中间人林某为其寻找相关人员对会所内东侧楼梯间三楼铁板进行切割,林某又找了无电气焊相关执业资格证的刘某。切割过程中产生火星引燃二楼隔音棉发生火灾并导致刘某受伤。
  作为直接责任人的丁某,指使他人冒险作业,致使发生火灾,造成无证施工人员刘某被烧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情节较为严重,民警依法对丁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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