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打环卫工男子被行政拘留13天
2017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5月23日讯(记者 赵念东) 日前,本报以《制止男子抛撒垃圾,环卫工遭殴打》为文,报道了5月21日单县一环卫工在湖西路北段打扫卫生时,发现停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轿车向外抛洒垃圾,前去制止时与电动车车主发生争执,遭到车主棍棒殴打,后经警方侦查和劝投,男子投案自首一事,引起广泛关注。23日,齐鲁晚报记者获悉,涉事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5月21日下午15时许,出现在菏泽各大朋友圈的一段“单县一环卫工因阻止停靠在路边电轿车主往外抛洒垃圾时,而遭到车主手持木棍殴打”的视频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和谴责。视频中,年轻男子大声呵斥环卫工,并使用木棍多次挥向环卫工,期间多次施以掴掌行径。对此,单县警方在当天立案调查。并了解到,被打者许某,男,68岁,单县李田楼镇人,系一名环卫工人,在湖西路北段打扫卫生时,发现停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轿车向外抛洒垃圾,前去制止时与电动车车主发生争执,电动车主将环卫工人打伤后向东逃跑。
  随后,单县公安局经过多部门联合摸排、走访、调取周边监控录像,连夜锁定嫌疑男子刘某。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和劝投,22日上午9时,刘某投案自首。
  23日,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单县公安局给予违法嫌疑人刘某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