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镇级消防队 推进乡镇灭火救援力量建设
2017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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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滕州市村镇消防基础薄弱的问题日益突显。为改变这种状况,滕州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2017年2月27日,滕州市政府隆重举行镇级志愿消防队揭牌暨执勤车辆配发仪式,投入270余万元购置的15辆消防车和装备全部配发到位,实现了“一镇一队一车”的村镇消防“网格化”灭火力量体系,掀起了滕州消防事业新的篇章。 
  滕州市镇级志愿消防队依托派出所组建,实行24值班备勤制度。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每班备勤人员不少于6人。经过岗前培训学习,志愿队员们掌握了基本灭火技能,具备了扑救一般初期火灾的能力。
  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滕州市政府今年投入20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用于志愿消防队业务支出。专项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和消防业务经费。人员经费包括补助补贴、被装费;消防业务经费包括车辆燃油费、装备器材购置费、维修(护)费、宣传资料费等。
  志愿消防队的成立,有效形成“小火1个队独立扑救,大火2单位先行控制,总攻3方面协同配合”的“123作战模式”,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显著效果。
  2016年3月滕州消防大队共接处乡镇火警86起,2017年2月为55起。志愿队投入执勤后,2017年3月滕州市共接处乡镇火警72起,其中,消防大队出警处置42起,志愿队出警处置30起。消防大队出警量较去年同期下降51.2%,较今年2月份环比下降23.6%。
  出警用时方面,从之前的15—40分钟,到现在的3—10分钟,最快提前30分钟到场,直接体现了志愿队地理位置的优越性。 
  2017年3月1日,志愿消防队正式投入执勤后,全市实现了“指挥中心第一时间接警调派,志愿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周边志愿队第一时间赶赴增援,现役队和志愿队第一时间联勤作战”的“四个第一时间”接处警模式。
  在日常工作中,滕州消防大队对志愿消防队实行“1161”督导帮扶机制。即消防大队对志愿消防队每周进行一次调度了解,每月进行一次业务考核,每6个月组织一次业务比武竞赛,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促使每名志愿队员都成为“会消防基本常识,会操作基本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逃生疏散”的“四会消防员”。 
  他们不是“正规军“,却是扑救火灾的“及时雨”。从此,滕州市村镇的老百姓们,又多了个“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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