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建立
出台的《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最高可获奖励人民币2万元。
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山东省公安厅、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奖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霸痞违法犯罪活动。据悉,根据不同的举报线索,公安机关采取分类奖励的措施: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同时,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2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可重复奖励。
在收到举报线索后,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线索加强核查,强化措施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查清楚绝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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