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文规定引发船工捅伤船主血案
这个船工上月底辞职要求算工钱,船主坚持“年底给工钱,这是不成文规定”
2017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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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1月27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宋洪江) 船员宋某辞职讨工资未果,与船主发生口角,用尖刀捅船主致重伤。案发后,宋某辗转逃亡宁波,后在当地落网。日前,宋某被押解回荣成。
  10月27日晨,荣成市人和镇刘某经营的渔船满载而归,他到码头看船员卸货。7时许,船员宋某找到刘某表示想辞职,要求刘某付清自己的工资。刘某称,宋某在船上干长工,工资要等到年底一次性结清,这是船主和船员之间不成文的规定。
  宋某不听解释,坚持要求当场结清工资,一来二去,两人发生了口角。宋某为离开码头去超市买了一把尖刀,再次返回码头向刘某索要工资。刘某不予理会,宋某从背后拿出尖刀捅向刘某的腹部。
  刘某受伤为避免再次被伤害,转身就跑,但因腹部受伤,没跑两步就摔倒在地。不解气的宋某再次朝刘某的后肩部捅了两刀。刘某再次爬起,找朋友将自己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刘某的伤势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宋某打车从人和镇逃往石岛,后辗转到了浙江宁波。逃亡期间,宋某惶惶不可终日,走投无路的他买了11月20日的车票准备回东北老家,11月19日晚,在宁波火车站附近一旅馆他被当地警方抓获。
  宋某已被押解回荣成,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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