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这样收费您看行不行?
潍坊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意见稿出台,征求市民意见
2018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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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琳
  3月12日,记者获悉,潍坊市发改委修订了《关于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记者发现,该通知里对遗体接运费、馆内遗体搬运费、消毒费、遗体存放费、遗体火化费以及骨灰寄存费等基本服务项目的收费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各项收费价格更明确
  《征求意见稿》要求,下列殡葬服务项目属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符合潍坊市民政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潍坊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潍民字﹝2016﹞72号)规定条件的,免收基本服务费。
  遗体接运费:使用普通型灵车接运遗体,20公里以内的,100元/具;超过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算。馆内遗体搬运费:正常遗体(未腐烂,肢体完整)馆内搬运,50元/次·具。消毒费:车辆、遗体消毒,50元/车·具·次。遗体存放费:使用普通冷藏柜(一组三柜)冷存遗体80元/具·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收费,超过12小时按全天收费。因尸体腐败、异味、传染病等原因,冷存前需经过消毒等必要技术性处理,并加密封袋保存的,每日加收90元。遗体火化费:使用环保型火化炉650元/具,7岁以下儿童减半。骨灰寄存费:木质架开放式寄存,30元/盒·年;木质架全封闭寄存,40元/盒·年;普通金属全封闭架寄存60元/盒·年。
  以上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适用于不符合潍坊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潍坊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潍民字〔2016〕72号)规定免费条件的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上述基本服务收费除超出一般情况,如因尸体腐败、异味、传染病等原因,冷存前需经过消毒等必要技术性处理,并加密封袋保存的,每日加收90元等情况外,其他免费。
  除以上基本服务项目外,供丧属自愿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属于延伸服务项目。延伸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提供服务的机构自主确定价格,并与丧属签订服务协议。
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
继续使用可收取管理费

  《关于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可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售价3000元以下的普通墓穴维护管理费200元/年·座;售价3000元以上的高档墓穴维护管理费280元/年·座。
  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也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经营性收费管理的项目,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
  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潍坊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潍坊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免费措施。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为不同需求的丧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丧户接受基本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及高档服务。
  本规定自2018年5月3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29日。市民如果对该通知(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8年3月30日前反馈至潍坊市物价局收费科。通讯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0楼西区潍坊市物价局;联系人:邹琳;联系电话:8090823;节假日值班电话:8090812;电子邮箱:wfwjsf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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