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胡泉 通讯员 连传鹏) 微信扫一扫,免费领礼品,是当今非常盛行的一种销售手段。市民张女士在扫了商家提供的二维码后,居然被商家利用了其微信号,群发了商家的广告。经周村区工商局调解,商家承诺停止此类营销活动,并且赔偿张女士1000元。
近日,张女士和孩子在周村区商场附近逛街时,被一促销人员拉进一服装店。商家表示,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得到一份精美礼品。因为孩子特别喜欢商家的礼品,张女士也没有多想,便让商家进行了扫码操作。张女士在让商家用其手机操作时,商家通过后台操作,用张女士的微信把事先编辑好的广告群发给了她微信里的所有好友。之后,便不断有好友给张女士发信息,询问广告的真实性。张女士对此十分恼火,更担心领导、同事误以为自己改做微商,同时对商家私自登录自己的微信感到后怕,随即向周村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投诉。
经周村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接诉调解,商家承诺停止此类营销活动,并且赔偿张女士1000元,并向张女士道歉。
工商部门提醒,虽然扫码在生活中带来很多方便,但也要谨慎对待。不少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诱导受害者扫描自己提供的二维码,受害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登录预设网站后自动下载木马病毒,导致个人信息、网银密码被窃取。市民面对扫描二维码打折优惠促销等活动信息,要提高警惕,不要见“码”就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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