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加价有望从8倍降至2倍
2018年06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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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城镇非居民用水的加价倍数也将变化。目前,居民家庭、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和社会福利性单位用水以及公共绿地绿化用水超计划的,按水费1倍征收。机关、团体、部队营区和医院、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超计划不足20%的,按水费1倍征收;超计划20%以上的,按水费2倍征收。工厂、宾馆、饭店等生产经营性企业超计划不足20%的,按水费2倍征收,超计划20%以上不足30%的,按水费4倍征收;超计划30%以上不足40%的,按水费6倍征收;超计划40%以上的,按水费8倍征收。
  而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使用分档加价的方式进行计费。相比上述区分了4种加价标准,根据超计划比重,最高按水费的4到8倍征收,征求意见稿中是分档加价计费,区分了三档,两种加价标准。第一档水量基数为行业取水定额水量;第二档水量为行业取水定额水量2倍;第三档水量为超过第二档水量部分。
  在加价标准上,特别严格了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的加价。这些行业超定额水量加价标准按照规定的到户水价的2倍收取。
     本报记者 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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