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综合服务中心除了给婚姻“把脉”,宁津县法院还把家事法庭“搬”了进来。进入诉讼环节的离婚案件都在这里审理。与以往威严的“法台式”法庭不同,这里法庭就像个家庭客厅,原被告称谓也改为“妻子、丈夫、父母”。
这种改变是从审判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法官们意识到,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绝不是判“离”或“不离”这么简单。
审判环节,宁津县法院还首创情感修复程序,在法庭调查环节前,通过播放结婚录像等环节,逐步推进修复双方的情感关系,最终化解夫妻双方的矛盾。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法官特地到学校采集了两名子女的视频,在法庭上播放后,夫妻两人泣不成声,最终冰释前嫌。
本报记者 马云云 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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