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环保部门督查38家建陶企业,重点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污染排放不达标不准点火开产
2015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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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刘晓 通讯员 王锡磊 杨望) 近日,张店辖区38家建陶企业将陆续点火开产,张店环保分局成立三个环境监察督导组,按照责任分工和划定区域迅速深入企业进行检查,以确保企业环保设施符合开产运行条件,且开产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张店区环保部门监察人员按照年前淄博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陶企业环保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通报中涉及整改的建陶企业重点进行督导检查,逐一对照通报内容和整改要求进行现场督导,确保企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关于对全市建陶企业实施环保限期治理的通知》(淄环发[2015]21号)中建陶企业环保限期治理标准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确保各企业所有粉性物料密闭储存,干燥塔、窑炉环保设施达到规范标准,煤气站、废碎料规范管理,厂区道路、交通扬尘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整改工作达不到环保限期治理标准的,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和完善,达到要求后,方可点火开产。经督导组检查能够达到生产标准的企业,允许其生产,并于开产后1个月之内申请验收监测,经监测达标的企业,提出验收申请,由张店环保分局统一组织验收。经监测不达标的企业,立即停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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