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村霸”,最有力的武器是法治
2017年02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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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浩

  近年来,在部分农村,“村霸”、宗族恶势力猖獗,“土皇帝”横行一方,违反党纪国法,操纵选举、开设赌场、暴力抗法、霸占资源,民众深恶痛绝。2月8日,人民日报曾报道过这样的案例,河南舞阳县澧河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张健国以“万岁”自居,横行乡里,河北定州大辛庄镇泉邱二村原村委会主任孟玲芬给结婚的村民送花圈,被称为“最牛村主任”。村干部成为“村霸”,给农村干部队伍的公信力造成了巨大损害,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如何防止村官成“村霸”,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对“村霸”,村民往往敢怒不敢言,间或有敢于反抗者,往往下场凄凉,或者快意恩仇前已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其实,村干部与村民原不该关系紧张,同在乡土最底层,两者有着较大比例的利益重合点,即便存在龃龉也可通过和解实现利益的最大公约数。1998年通过、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保障村民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村民为何在恶霸村官面前无能为力,甚至沦为砧板鱼肉?
  其实,村干部既然能称霸,总有“过人”之处,比如依托于庞杂的家族势力,再比如性情乖张、经历复杂。面对这样的恶霸,个体村民显然无力也不敢抗衡。即便村民有心联合行事,也不敢明着来。在村主任选举中,“村霸”往往能够通过恩威并施的手段操纵选举。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不少乡村日渐凋敝,变得空心化,稍有能力者大都移居城镇,这就给“村霸”垄断乡村事务以极大的便利,即便在外打工的村民逢年过节回到乡村,也无法对“村霸”实现有效制衡。长此以往,农村基层的法律信仰被削弱,“村霸”更加有恃无恐。
  乡村治理是个难题,没有什么捷径可走。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治。面对日益猖獗的“村霸”,急需高扬法治利器,让法治精神渗透到农村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彻底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产生的土壤。比如,要推进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有效实施,尽可能地确保“恶霸”选不上村干部,或者即便选上,表现不佳时也可通过和平手段将其罢免掉;比如,要强化基层政治治理中的治安努力,公安部门要对日常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作出依法及时处置,而不是相反,让人寻到各种官官相护的迹象;比如,要切实加强对基层自治组织及其干部的管控,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出重拳、下猛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绝不能让基层自治组织成为监管的“真空”地带。
  总之,唯有构建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并让其有效发挥作用,才是遏制“村霸”现象、推进基层自治健全发展的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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