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建局通报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20个工程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停工
2017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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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罗静 通讯员 夏俊强) 近日,淄博市住建局发布2017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报。恒生未来城二期三组团35#楼等20个在建工程存在问题被责令停工。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和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自9月24日起,淄博市住建局系统对监管范围内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10月10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区县在建建筑工程进行检查。
  此次市直检查60个工程,随机抽查区县工程31个(文昌湖区、经开区各2个,其他区县3个),建筑面积156万m2,造价38.2亿元,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6份,市直责令停工工程7个,区县责令停工工程13个,督促整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隐患1117条。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工程仍然存在一些质量安全问题。恒生地产桓台有限公司将桓台县恒生未来城二期三组团35#楼的基坑变形监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监测单位未将变形达到临界值情况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检查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将依法处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使用无资质监测单位等违法行为,同时根据违法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依据信用管理办法,记录并上报建设、施工或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对问题突出的,将约谈企业负责人,同时记录项目经理和总监的不良行为。淄博聚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苏南通第二建筑有限公司自检查通报下发之日起30日内,不得在淄博市承接工程。
  淄博济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淄博新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大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未达到相关监理企业资质标准,责令在2018年1月5日前改正,逾期不改的,不得在淄博市承接工程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降低或取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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