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近日撰文指出,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
范一飞表示,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流通中现金(注:M0),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态。近年来,比特币、全球性稳定币等加密资产试图发挥货币职能,又开始了新一轮私铸货币、外来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博弈。因应这一形势,国家有必要利用新技术对M0进行数字化,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通用性的基础货币。
“数字人民币和其他电子支付手段并不会完全替代人民币现金。”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金融基础设施参差不齐、用户习惯多元,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将长期共存,应该尊重用户多元化的支付需求。一方面要不断发展非现金支付,提高支付的现代化水平,提升金融和经济效率;另一方面尊重公众差异化的需求,特别要满足好老年人等群体对现金支付的偏好,不能让这部分人成为“数字弃民”。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