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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官邸制度大有讲究

齐鲁晚报     2020年12月04日
  《鹿鼎记》中的“鳌府”。
  □云韶

  最近新版《鹿鼎记》热播后,其中有不少镜头引发了网友的讨论。比如,#新鹿鼎记鳌拜家写了鳌府#就登上了热搜。
  按照清朝的官邸制度,鳌拜家并不能在正门悬挂“鳌府”牌匾。至于原因,很简单,就四个字——身份不够。
  鳌拜的全名,叫做瓜尔佳·鳌拜。其中,瓜尔佳是姓,鳌拜是名。从姓氏中,我们便可以看出,鳌拜并不是宗室。在清朝,只有亲王、郡王、世子、贝勒、贝子等宗室的住所,才有资格称为府;在此范围之外,即使有封爵,其住所最多也只能称“第”或“宅第”。具体到鳌拜,因为他曾经因功受封一等公,他家正确的叫法应该是“一等公第”。
  此事在网上的热议,让很多网友对我国古代的官邸制度产生了兴趣。在过去,官员们在外为官,并不一定要在当地购置房产。他们往往会住到朝廷为其分配的房屋中,这样的房屋便被称作官邸。
  据《史记》记载,秦昭襄王曾经给丞相范雎相舍居住,由此,可以推断,官邸的出现应不晚于战国时期。随着秦国统一天下,官邸制度也开始在全国推行。汉代建立之后,延续了秦朝的官邸制,汉高祖刘邦曾颁布《同安辑令》称:“凡为列侯食邑者,都给印绶佩带,赐给宏敞的住宅;俸禄达到二千石级别的将吏,就可迁居长安,赐给次一等的住宅。”由此可以看出,汉代规定两千石以上的太守级别的官吏可享受朝廷为其提供的免费专有官舍待遇。
  至于普通官员,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虽然朝廷也会为他们提供住宿的地方,并称其为官寺舍,但官寺舍并不像高级别官吏所居住的独立官舍那样宽敞,它更类似于现在普通公职人员的集体宿舍。
  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的官邸都是朝廷免费提供的。可时间一长,随着官员越来越多,朝廷渐渐感到力不从心,财政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隋唐时期的官邸制度出现了变化,具体而言就是变“免费制”为“租住制”,类似于现在的公租房制度。
  不过,即便是租住,隋唐时期的官员也不能“为所欲为”。隋唐时期六品以下官吏只可租住结构为三间五架的官宅;三品以上官吏可以租住进深五架、面阔三间且拥有悬山式屋顶结构的官宅。
  当然,这种规定只对于普通官员有效,那些大贵族和皇帝宠信的官员并不受官邸制度制约。他们可以通过皇帝赏赐的方式,获得房屋,称之为“赐第”,一旦成为御赐的“赐第”,则“已有处分,不烦让也”,被赐官舍不再属于官舍的一部分,亦不在官署之内,入住者拥有其所有权。白居易在《伤宅》中所描绘的“谁家起甲第,朱门大道旁”正是这种高官居住的官宅。
  到了两宋时期,朝廷还是为官吏备有官舍,但必须缴纳租金,并设立楼店务,负责对官舍的建造、维护和租赁管理。在京城就任的官吏如果没有私房可以向楼店务申请租住官舍。据史料记载,宋真宗登门悼念租住在官舍的枢密副使杨砺,发现与副宰相平级的大臣租住的官舍附近的小巷无法容下皇帝的轿撵,亦可体现当时宋朝官吏住房的困难。
  与前几个朝代相比,明朝的官员住房政策发生巨大变化。朝廷开始允许官吏一次性购买官舍的所有权。此外,还有一项优惠政策——按京官的等级来配备官舍,主要是配备门卫、马夫等皂役,而且京官可以自行选择人力,如不配备可折现归官吏所有。正如《玉堂丛语》所记载的就任南京国子监的谢铎因不要朝廷为其配备的皂役,而攒下大笔钱。
  清朝时,官邸制度再次发生改变。顺治时,朝廷为让所有旗人能在京城内住下,规定京城内的所有汉人搬到城外居住。朝廷为旗人在京城内建造完官舍后,按《大清会典事例》进行了分配,即“一品官给房二十间,二品官给房十五间,三品官给房十二间,四品官给房十间,五品官给房七间,六品、七品官给房四间,八品官给房三间。”到了康熙初年,朝廷改变了分配制度,而采取货币分配制度,按照一间房子折合三十两的标准,分配给个人令自行购买或建造房屋。
  到了乾隆、嘉庆时期,官吏可以“分期付款”购买官舍,并且朝廷对首付购房款、分期期限及付款方式这三方面进行改革,这有利于经济困难的旗人购买官舍,并严格规定,如果发现谎报无房居住的旗人成功申请分期购买官舍,管理申请者也将一同受罚,更像现代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到清朝时,官邸制度已经发展得非常完备。这种完备,不仅体现在分配房屋的制度上,也体现在对官邸的具体称呼上。
  严格上说,皇宫其实也算是官邸,它既是皇帝管理朝政办公的地方,也是生活居住的场所。“宫”也就成了所有官邸中最高等级的称呼。只有皇帝居住过的地方才能称之为“宫”,比如北京的故宫,以及其中的乾清宫、坤宁宫、慈宁宫、翊坤宫、储秀宫等。至于雍和宫,比较特殊,它原本是胤禛的王府,后来胤禛继承了皇位,作为潜邸的雍王府也“水涨船高”,从府成为“宫”。
  比“宫”低一个等级的是“府”。“府”中居住的都是皇室宗亲,既民间俗称的“王爷”。在清朝,“府”的等级依次是亲王府、郡王府、贝勒府、贝子府、镇国公府、辅国公府。在清代,王到公能够称为“府”,其他的不能够称为“府”。
  再下一等,称之为“邸”或“第”。在清朝,即使做到军机首辅,当朝一品,所住的地方也不能称为“府”,只能称为“大学士第”“中堂第”等,比如位于北京白米斜街的张之洞的房子,就被称为“邸”。
  “宫”“府”“邸”或“第”之间的区别,不仅仅表现在称呼上,还表现在规制上。我们常说皇帝办公的地方叫做“金銮殿”,王爷办公的地方叫做“银安殿”,事实上,王爷办公的地方,也就是王府里最大的正房,根本无法与皇宫相比,从外表上来看,它就略逊一筹——王爷府正房只有一层檐,不能够像皇宫那样有两层檐。
  至于“邸”或“第”,则更等而下之。王府一般来说,大门是三开间的大门,中间有柱子。到“邸”或“第”,不管建的大小,大门一般就是一开间,不允许有三开间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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