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儿童节来临,看到电子烟商家“围猎”青少年的报道,让人感到遗憾和愤怒。尽管世卫组织早已明确,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更不是戒烟手段;我国有关部门2018年联合印发《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但不少商家无视国家禁令,千方百计“围猎”青少年。
这提醒我们,保护青少年免受电子烟伤害,亟须“反围猎”。比如,既要戳穿电子烟的虚假形象,也要展示其危害健康的本质。对于商家把电子烟伪装成时尚玩具、打着“安全放心”“戒烟神器”等旗号虚假宣传,要依法严惩。
揭露电子烟的本质,既要纳入课堂教育,也要在书刊、节目中广而告之。同时,必须规范电子烟的外包装,去掉时尚、玩具、加味等符号,增加影响健康的警示图标。对违规销售电子烟的网店和平台,以多种手段调查、监测并严厉处罚,严防在网上变相销售。
另外,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和标准。无论是电子烟中尼古丁等含量,还是其外包装,都应通过制定国家标准来规范。今年3月起草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把电子烟写入是一种进步,但还需要根据商家“围猎”青少年的行为进行完善,并早日出台。
此外,电子烟企业目前仍野蛮生长,只有合理控制电子烟产业规模和企业数量才更便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