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6月7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印花税法草案、反外国制裁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等。此外,为解决职业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作了说明。
我国拟立法
保障法律援助质量
近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迅速,但一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没能解决当事人诉求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对此,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法律援助法草案,从加强服务监管、提升保障力度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有望破解该问题。
在服务监管方面,草案二审稿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查处制度,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告知处理结果;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等情况;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进行质量考核;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考核管理等。
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草案二审稿还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中增加“确认劳动关系”“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情形。
拟立法规定职业教育
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
职业教育法施行20多年来首次大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6月7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对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学校、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业成果融通互认等作了规定。
草案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教育既是国计也是民生,发展职业教育不仅事关新时代教育发展,更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将着力解决职业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础。
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强化政府统筹和行业指导职责,发挥企业职业教育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多元办学,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社会评价体系,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等。
反外国制裁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7日下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办公室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种借口对中国进行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为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反对西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今年以来,中国政府已多次宣布对有关国家的实体和个人实施相应反制措施。“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今年全国“两会”前后,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认为国家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外国制裁法。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议,总结中国反制实践和相关工作做法,梳理国外有关立法情况,征求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意见,起草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草案)》。
拟立法明确军人先进典型
应写入国防教育课程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设置的国防教育课程中,应当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历史、军人先进典型和英勇事迹等内容。
2020年12月,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正式进入常委会立法进程。2021年4月,常委会对该法草案进行二审。目前,草案进入三审。相比之前,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主管部门。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以及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
在荣誉维护方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和使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综合新华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