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5月16日讯(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康圣洋 高群) 从烟台市莱山区获悉,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莱山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编制《烟台市莱山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容错机制,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助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莱山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推进“不罚轻罚”清单机制取得实效,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莱山区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自查总结、强化工作监督检查等举措推动“清单”机制落地落实。
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不断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及时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定期进行清单调整。对于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不便于操作执行和企业、群众争议较大的事项,及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以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及时予以纳入。组织有关部门梳理清单机制实施以来的落实推进情况,提炼做法、总结成效、查找不足,梳理问题困难、提出打算建议、总结创新亮点,充分发挥“不罚轻罚”清单机制的实效。定期对清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监督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不严格、不依法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事项清单内容的,及时督促整改、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