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3日讯(记者 赵波) 《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依法予以拆除的违法建设情形,对新生违建实施即查即拆,条例规定相关违法建设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租赁等手续,对违反条例的当事人可依法处以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2月23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宣布,《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拆违治乱办公室主任孙震介绍,违建治理工作开展多年来,目前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在日常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难题亟待破解,比如源头“防控难”、部门“协同难”、违建“认定难”、执法“查处难”。2022年以来,青岛市政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党政先行、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鼓作气、势如破竹的治理声势,年内拆除违法建设909万平方米,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项目落地、环境品质提升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条例》立足工作实际,围绕基层违建治理和查处执法的一系列难题,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着力破解这些痛点、堵点问题。《条例》共五章42条,从违法建设的体制机制、源头防控、执法查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主要有三方面的规定,一是落实了镇街基层违建的治理责任,二是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同,特别是和自规局、住建局、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协同的规定,三是创新性地规定对新生违建即查即拆。”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尤顺玲介绍,此次出台的《条例》是山东省首部违法建设治理地方性法规,系统总结、固化了青岛市多年来违建治理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明确了违建治理体制机制、源头防控、执法查处等相关规定。《条例》的出台实施,对于全面加强和规范青岛市违建治理工作,进一步理顺违建治理工作体制具有里程碑意义。
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市拆违治乱办公室副主任王博彤介绍,近年来,青岛在加大存量违法建设拆除力度的同时,对新生违法建设持续打击遏制,2022年拆除新生违建831处,同比下降54%,新生违建屡禁不止现象明显改善。下一步,青岛将严格落实《条例》相关政策规定,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新生违建的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