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纪鑫) 近日,威海市温泉镇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与三轮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于某受重伤,被紧急送往威海海大医院接受救治。
经医院诊断,伤者于某颅骨骨折并颅内出血,需紧急手术治疗。
办案民警通过与于某家属沟通后得知,仅前期手术费用高达六七万元,术后恢复治疗更是不小的负担。突如其来的车祸让这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一时间手足无措。
了解到上述基本情况后,办案民警及时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交接案情。
经审查核实,该起交通事故符合救助条件: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
事故发生后第二天,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及时找到伤者家属,向于某家属详细告知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相关政策并开具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与垫付通知书,经整理审批,成功为于某垫付手术费用5万元,极大缓解了这个普通家庭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