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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权及催示公告 相关人员: 

齐鲁晚报     2024年08月08日
  停权及催示公告
相关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股权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您所持有的公司“应退未退”内部股份(或信托受益权)因退休、离职或死亡等原因均应按照《公司章程》《股权管理办法》规定予以退出。上述内部股份(或信托受益权)已于2023年8月20日停止收益分配,目前相关回购款留置于公司,请尽快联系公司签署法律文件,办理退出程序。
  逾期(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个月内)仍未办理退出程序的,公司将安排或申请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内部股份(或信托受益权)回购款予以提存,因提存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应退未退”人员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烟台裕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裕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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