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娄峪村居民反映的危险,相关部门已治理只是未验收 |
如果验收安全,就不用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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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8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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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3日讯(记者 赵伟 实习生 胡玉婷) 3日,本报C09版以《同住山体滑坡处 搬迁名单咋没俺》为题,对长清区张夏镇大娄峪村十多户居民反映住在山体滑坡危险地段,却不在搬迁户之中的情况进行报道,引起相关部门关注。3日下午,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地勘处相关负责人对这一情况进行了说明。 3日下午,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地勘处相关负责人贾处长介绍,“大娄峪村村民反映的地质灾害是自然因素引发的,山上主要有一些滚石,现场查看发现确实也挺危险,后来镇上相关部门就对这些石头进行破碎、加固等处理,将危险消除,已经有两三年时间,只是治理工程一直还没验收,主要是镇上负责,我们也一直督促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看看项目是否达到要求。”贾处长称,目前,地质灾害防治方式主要是能治理的治理,不能治理的却威胁到人生命安全的,能搬迁的就搬迁。对于大娄峪村十多户村民反映的危险,相关部门已经进行了治理,只是治理工程没有进行验收,验收之后如果安全了,这些村民就用不着搬迁了。“另外的20多户是去年专家勘察发现的,这些村民面临的危险隐患是一些坡积物形成的边坡,其中夹杂着大量碎石,在连续强降雨的冲刷下,容易产生危险,会对下方村民的农房造成危险,而这个地方治理又非常难,就将这个区域列入搬迁的范围。” “这些百姓会想,一开始去他们那儿查看发现非常危险,为啥搬迁却不是他们,对于十多户村民反映的问题,我也非常理解。”贾处长称,这是经过省里地质灾害监测的专业机构调查的情况,那个地方确实比这十多户居住的地方面临的危险要大,也是防治的重点。“存在治理条件的地方,如果治理工程不能通过验收,可以继续治理。” 至于搬迁名单对外公布22户最终确定只有21户的问题,贾处长称,这应该是最后统计出现的“瑕疵”,“无论21户还是22户,只要在划定搬迁范围之内的,有几户搬几户,如果划定范围之外还有危险的,该搬的也要搬,随时发现危险,要搬的随时可以加进去。”对于以后搬迁工程的进展问题,贾处长称,这是当地政府的事情,他们也一直在督促当地政府尽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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