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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行规还是不讲理 |
■交通事故救援车并没实施拖拽却收双倍费用■新移动硬盘导进数据就坏了,只管换盘不管导数据 | |
- 2012年08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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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3日讯(见习记者 张頔) 7月31日,住在长清区的市民王先生遭遇了一起轻微车祸,现场只来了一辆救援车,而且因事故双方的车都能正常行驶,救援车没有拖拽,却让他支付两辆车的救援费用近600元。 7月31日上午9点,王先生驾驶一辆小型货车经过长清区大学路与海棠路交叉口时,前方突然出现了一辆急转的面包车,两车发生了追尾。 事故发生后,在路口值勤的交警马上过来进行处理,并呼叫来一辆救援车。因追尾的两辆车都能正常行驶,救援车到场后,也并没有实施拖拽,只是在前面引路将两辆涉事车辆带离了现场,开到了长清区阔达停车场。 “救援车就是带了个路,没想到开口就是五百多块钱。”王先生说,当时只出动了一辆救援车,可费用却是按照两辆的标准来收取的。8月3日下午,记者随同王先生再次来到了阔达停车场。“虽然去了一辆救援车,但我们从现场带回来两辆车,所以收费就加倍了。”停车场的负责人解释说,每辆车的救援费用为200元加84元,再加10元的停车费,一共为294元。因为王先生承担事故责任,所以两辆车的救援费都由其负担,也就是588元。 针对王先生的疑问,济南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涉及车祸的车辆如果被交警认定为事故车,那就不能独立上路继续行驶,需要在救援车的拖拽或看护下去指定停车场进行维修。收取了司机所交的救援费,救援车就要承担事故车的交通安全责任。 “现场认定的环节十分重要。”这位工作人员提醒道,司机应在现场积极和交警协商,如果车辆受损不大,可以拒绝使用救援车。 本报8月3日讯(记者 王光营 王金强 实习生 王鑫鑫) 花750元买了个移动硬盘用来备份资料,没想到用了两天就坏了,备份资料也无法导出。要想在坏盘中导出数据,还要再掏2000元,对这样的所谓“行规”,倪先生感到很气愤。 2日上午,市民倪先生告诉记者,他7月23日在山大路科技市场济南晶宇电子科技公司柜台购买了一款希捷品牌的移动硬盘,花费750元。回家试用时一切正常,由于要重装系统,就将所有资料都拷了进去,但第二天使用时,移动硬盘却没有任何反应。 倪先生表示,购买硬盘的单据显示,该产品的保修单上写着“保3年”。7月25日,倪先生来到经销商处反映硬盘问题,按照规定,工作人员当场给他更换了一个新硬盘。 “移动硬盘虽然给换了,但我的资料却找不回来了。”倪先生说,他买移动硬盘就是为了储存电脑里的资料,“这些都是我生活和工作中必须要用的资料。”倪先生说,为了导出资料,他多次去找经销商,该柜台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导出数据需要打开损坏的硬盘,费用至少需要2000元。 倪先生提出,自己不再要新硬盘,经销商只要把资料给找回来就行,但遭到商家拒绝。 济南晶宇电子科技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倪先生要导出数据,需要先掏钱把坏硬盘买回去。 “我们只保盘不保数据。”对此,希捷产品代理商明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芦女士表示,如果客户需要导出数据,打开硬盘会产生一定的费用,需要客户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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