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6日讯(记者 李园园) 6日,《毓璜顶区片(二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下发,征收范围为芝罘区四德街69号至79号、毓璜顶东路43号,安置房源涉及毓秀小区1-6号楼。据了解,意见稿自9月6日至10月5日向被征收人征求意见,被征收人有30天的时间反馈意见。 意见稿中指出,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方式,被征收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就地产权调换安置,安置房源涉及毓秀小区1-6号楼。产权调换按建筑面积计算,实行等价值调换。安置房源为毓秀小区1-6号楼,分现房和期房两种。现房为毓秀小区1-5号高层住宅房屋,面积在68.77平方米至132.2平方米之间,包含8种户型。期房为毓秀小区6号高层住宅房屋,面积在86平方米到158平方米之间,有8种户型。 此外,安置房为毛坯房,标准为:水、电、暖(含暖气片)、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管线到位,拉毛地面、墙面、顶面刮大白、安装入户防盗门。按调换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100元/平方米的室内设施配套款,由被征收人自行配套。被征收人原房屋暖气投资不另行补偿,抵顶所调换房屋的暖气投资;原房屋没有暖气投资的,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80元/平方米从房屋主体评估价格中扣减。安置房燃气投资2652元/户和有线电视投资250元/户由被征收人自行交纳投资款。 据了解,与其他区片征收选房不同的是,该区片安置房选房是依据被征收人搬家交旧房后所领取的选房顺序号由小号到大号依次选房。签约期限计划在10月8日-11月6日。交旧房、领取选房顺序号计划于10月8日上午8时30分开始办理。如被征收人愿提前交旧房,交房后需于10月8日上午8时30分到项目征收办公室抽取选房顺序号;之后交房的需待提前交房户抽取后再依次领取选房顺序号。 选择安置的被征收人,将来住进小区后可享受物业服务费(不含电梯运行费等其它物业管理费用)自回迁安置后3年内按安置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6元收取的优惠政策,3年期满后执行物价部门审批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其它物业管理费用按规定收取。 1 解困户型仅供“房困户”选择 早搬迁还有奖励 “意见稿”中还特别提到了“房困户”解困户型安置房的相关情况,那么何谓“房困户”呢?“房困户”如何安置? 据了解,“房困户”解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被征收人仅有1套住房;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被征收人提出解困书面申请,经审查核准并同意调查和公示。 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困户”,被征收房屋主体补偿金额=每户评估报告确定的房屋主体单价×45平方米;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困户”,解困户型安置房为毓秀小区6号楼C户型,即86平方米两室两厅两卫。每户评估报告确定的房屋主体单价×45平方米与所选楼层安置房投资优惠价进行产权调换,超面积按安置房投资优惠价、市场优惠价、市场评估价结算。如选择解困户型外的其它户型安置房,则不能执行解困标准,只能按每户评估报告确定的房屋主体单价×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超面积分别按投资优惠价、市场优惠价、市场评估价结算。 值得注意的是,解困户型安置房仅供“房困户”选择。 另外,在签约期内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将得到相应的奖励。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不含共有权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单户搬迁奖励费低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发。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不含共有权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增发300元搬迁奖励费。超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搬迁交房的,取消上述奖励。 2 被征收人有30天反馈意见 反馈途径有三种 据了解,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30天,自9月6日至10月5日。意见稿全文已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并在拟征收范围内张贴及送达被征收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1.被征收人可持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毓璜顶区片房屋改造征收指挥部反馈意见。地址在芝罘区庆善街24号1单元304号,联系电话为15165725322。 2.被征收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毓璜顶区片房屋改造征收指挥部,若是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馈意见的需注明反馈人姓名、电话、地址,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3.被征收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箱为ytyhdgz@163.com。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反馈人需提供电子版身份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明资料,若相关证明资料不齐全的,意见反馈视为无效。 本报记者 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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