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于飞 通讯员 陈峰 李广 孙菁) 3日晚上,在招远金岭镇邵家路口处,一辆面包车闯红灯,差点与一辆轿车相撞。巡逻至此的招远交警大队民警上前检查发现,面包车的驾驶员属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原来,面包车驾驶员刘某当天应朋友之邀去喝酒,一直喝到晚上9点才停下,正要开车回家,半路险出车祸,又被民警逮住了。 民警告诉刘某,未带驾驶证、行驶证按规定要记2分,罚款100元,而酒后驾驶营运车需要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拘留15日,且五年之内不准再考取驾驶证。 当民警告知刘某事情的严重性时,刘某仍然迷迷糊糊,没有太多反应。不知酒醒后,面对这样的处罚,刘某是否还会这样满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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