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府债务4499.13亿
在已支出债务中,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部分占81.50%
2014年0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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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月24日讯(见习记者 徐瀚云) 省审计厅24日发布的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不含青岛市)显示,截至去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499.13亿元,我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此外,全省各级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218.68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389.99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属于“政府或有债务”,是否需要政府承担偿还责任、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取决于债务人自身的偿还能力。
  省审计厅发布的公告显示,从政府层级看,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60.89亿元、2420.51亿元、1815.76亿元和201.97亿元。
  从债务资金来源看,银行贷款、应付未付款项和发行债券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来源,分别为1871.51亿元、621.30亿元和498.57亿元。
  从债务资金投向看,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252.91亿元中,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3466.22亿元,占81.50%。
有地区过多依赖 土地出让还债
  此次审计发现,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有的地区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
  根据审计部门的建议,将来我省将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实行财政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具备条件的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债务资金,严禁过度举债、违规担保;建立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债务风险高、审计检查问题突出的地方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对风险隐患大的地方实行严格管理;此外,切实强化责任考核。将债务率等指标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分析考核。
   本报见习记者 徐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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