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2020年前有望全部启动
安置房和保障房将有完全产权
2014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刘雅菲) 近日,济南市出台《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济南市的安置房依法换发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保障房享有完全产权。
  据了解,济南现有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共有330多个城中村,不少都在陆续改造中,这些城中村大概什么时候能够全部启动改造呢?对此,《意见》中明确,济南市要突出重要城市功能区及重点项目带动的城中村改造,在妥善安置居民的同时,同步推进社会保障、经济体制和社区管理方式改革,以实现城中村居民的完全市民化,力争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部启动。
  要合理地进行改造,首先要有合理的规划,《意见》明确,济南城中村改造总体策划方案的编制,将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中村改造引导规划为依据,以重点区域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带动。在编制规划时,村居之间的地域界限也将打破,按照统一规划、连片改造、整体配套的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如果条件允许,还将鼓励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压缩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同时,《意见》中要求,安置房、保障房建设要严格遵守普通商品房开发程序,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完善水、电、气、暖、环卫、消防等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治安管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物业管理等服务配套,加强房屋和配套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建设精品工程。
  在安置房、保障房建设用地方面,济南市将依法采取有偿出让方式供应。安置房、保障房建设用地单独出让的,其土地出让金列入城中村改造成本;与相应的经营性用地一起招拍挂出让的,安置房、保障房用地部分经折算后,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列入城中村改造成本。经营性用地具备分宗条件的,可按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地块,确定规划条件后分批出让。安置房合规分配后,住房保障管理、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2005年之后经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已完成改造的项目,安置房用地和保障房用地可协议出让给村集体组织,经核实确实用于安置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土地,出让费用可追加列入相应改造成本,安置房依法换发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保障房享有完全产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