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章建筑实行分类处理
2014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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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雅菲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违法违章建筑的存在成为改造最大的障碍,对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意见》中也做出了明确要求。
  济南市将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历史形成的违法违章建筑,本着有利于规范和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原则,实行分类处理。其中,对原村集体所有的非居住用房,改造时可以保留的,作为保障房对待,并相应核减保障房建筑面积;对符合或基本符合规划、建筑物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且用于安置本村居民的居住用房,经批准可完善相关手续,并核减安置人口;如果违法违章建筑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或城市规划,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房屋,将会被依法拆除,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类型的违法违章建设,原则上做搁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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