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分钟查处10起滥用远光灯行为
16岁少年“飞车”被罚1400元
2014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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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正在查处远光灯车辆。  通讯员 张红 摄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梁越 通讯员 李新东) 16日晚,济阳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对不按规定灯光和“飞车族”进行了查处。当晚,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0起,其他违法行为11起。
  16日晚20时30分,济阳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政务中心路口对来往车辆使用灯光情况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滥用远光灯行为立即示意其将车辆停靠在马路边,并对其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截止到21时,民警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0起。
  21时8分,随着一阵“嗡嗡”的噪声,一辆欧祥摩托车飞奔而来,车尾红光、绿光和蓝光还交替闪着,民警立即将其阻拦。车主摘下头盔后,明显看出其年龄较小,靠近后还能闻到阵阵酒味。
  经民警了解,该驾驶员刘某今年16周岁,在某汽修厂上班,下午17时与朋友在孙耿镇饮过少量啤酒。晚上21时正值下班时间,驱车回家路上不料被民警逮个正着。
  由于刘某未满18周岁,民警只能对其处以经济处罚,酒驾罚款1000元,摩托车无牌罚款400元,总计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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