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变普法巧解分外事
2014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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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在处理一起电动车失窃案。 本报记者 张亚楠 摄
     “我们老板的宝马车被偷走了,你们快来看看吧。”4月17日下午,记者在北园派出所蹲点,突然有警情来报。没想到,民警一到现场,就有一男一女迎上来坦言:“‘偷’车的就是我们。”这是咋回事?
  本报记者 张亚楠          
  
“宝马失窃案”实是债务纠纷
  当天下午,记者随民警王东第一时间赶到位于辖区一工地的现场,警车刚一停稳,就见一男一女迎了上来。
  “车是我们拉走的,我们给车主打了电话,让他出面。”两人说,“他欠了我们200万,找他多次不露面,我们就是希望他能按照之前的约定出现。我们不是偷车,我们哪都不去,就在这等着他出现。”
  原来,所谓的“宝马失窃案”,实际是一桩债务纠纷。
  民警说,像这样的债务纠纷,并不在公安管辖范围内,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请诉讼维权。但既然来了,王东和同事没有“撂挑子”。
  “建议你们走司法途径解决债务问题,把车放到法院,请求法院财产保全。”待扣车的二人情绪稍稍缓和,王东解释,“这样既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又能尽可能地避免车子在扣押过程中出现受损纠纷。”
  听了王东的一席话,这二人也了解了维权的正确途径和法律尺度,对民警的建议表示认同。
出警执法经常是“普法”
  “虽是分外事,到了现场也不能不管,就通过普法调解调解。”王东告诉记者,就像这次的“宝马失窃案”,可能是出于“有困难找警察”的惯性依赖,或者是不了解情况,每天都会有一些超出公安部门职责范围的报警。
  当天中午,还曾有两男一女怒气冲冲地来到派出所值班室,让民警评说“捉奸”的事。
  其中一名男子说,女子是自己的妻子,背着他和另一男子在宾馆开房。他追到宾馆,没看到妻子,将“第三者”打了一顿。这名男子认为,自己虽然打了人,但其实是受害者,请民警为自己做主。
  值班民警秦建勇告诉他,作为男人,这一处境都能理解,但即便确认配偶有婚外情,也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无从“做主”。
  “都希望警察能帮自己解决问题,警察也会尽量去做,但很多时候都不是公安部门想做就能做的。”秦建勇感叹。而这还没完,另一名男子表示,自己这次被打不追究,但民警得给他作证,“让打人者保证以后不再报复自己”。秦建勇听了直叹气,“这个我们没法给你作证,只能调解你们这次的打架事件。”
  当天,北园派出所接报警情34起,统计发现,有16起是感情、经济、债务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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