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妈妈诞下女婴后去世剩余的善款该何去何从?
恩恩出院之后
2015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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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恩已经两个多月了,目前和姥姥生活在一起。 本报记者 孙国祥 摄
   本报记者 赵松刚
  2014年10月16日早上,坊子区黄旗堡街道逄王四村的一火烧店内发生爆炸,怀有6个多月身孕的焦炳影重伤,其丈夫和婆婆因受伤严重相继去世。11月9日,焦炳影诞下一名女婴“恩恩”。11月28日,坚强妈妈焦炳影不幸离世。 
  2015年1月9日,刚好两个月的恩恩经过复查确认,已经可以像一个正常的婴儿一样健康成长。这场全民公益行动,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欣慰的消息。但在这场全民公益过后,仍然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事故 回顾
  2014年10月16日早上7点多,坊子区黄旗堡街道逄王四村一家火烧店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在店里工作的焦炳影和丈夫、婆婆三人被爆炸和爆炸引发的大火造成重伤,丈夫与婆婆在送往当地的医院后先后去世,全家只剩下焦炳影和腹中未出生的孩子。 
  幸存的焦炳影全身烧伤面积也达到90%。她的遭遇曝光后,引发了潍坊当地以及山东乃至全国各地好心人的关注,许多个人和社会组织纷纷捐款,10天的时间里,社会捐款就达到了100万元,焦炳影的治疗费有了着落。 
  11月9日中午12点48分左右,焦炳影在事故后苦熬了20多天,冒着生命危险,顺利地诞下了一个不到1.7公斤的女婴,并为其取乳名为“恩恩”,意为感恩之意。19天以后,坚强妈妈因器官功能衰竭离开人间。
  刚刚出生的婴儿成了这起爆炸中唯一的幸存者,在医院度过近两个月的时间后,恩恩从新生儿科出院。1月9日,复查结果显示,恩恩已经能够像正常的婴儿一样健康成长。 
恩恩现状:与姥姥住在一起,每天喝进口奶粉
  1月9日,恩恩出生整60天,姥姥宋美香和舅舅焦炳献带着恩恩到潍坊市人民医院进行出院后的复查,下午4点多才回到家中,如今的恩恩已经从刚开始的不足1.7公斤长到了2.5公斤左右。
  躺在床上的恩恩闭着眼睛熟睡着,宋美香回家就开始准备着,等外孙女醒来时,给她喂奶。宋美香拿出来一桶进口奶粉告诉记者,因为恩恩是早产儿,身体更加虚弱,于是医院特别指定了对恩恩使用的奶粉,“这么小一桶奶粉就200块。”
  焦炳献说,经过复查后的恩恩,身体各项功能成长健康,不出现特殊情况,以后就不需要再到医院检查了。这意味着,恩恩从此以后就可以和其他刚刚出生的婴儿一样成长。 
  记者得知,恩恩在元旦期间出院后,目前由宋美香带回坊子区坊安街道的庙后郎郡庄村和她一起生活。已经54岁的宋美香重拾妈妈的身份,精心养育着这个饱受灾难的外孙女。 

婆家现状:未获得恩恩抚养权,因丧葬费和治疗费至今欠着债
  1月9日,记者来到焦炳影生前与丈夫、婆婆所在的坊子区黄旗堡街道,并联系到焦炳影丈夫的姐姐周爱萍。周爱萍告诉记者,她们一共三姐弟,焦炳影的丈夫是家中最小的弟弟。爆炸发生后,她的母亲和弟弟、弟媳相继离去,而其父亲此前早已去世,原本完整的家只剩下她和妹妹。 
  在弟媳去世后,她曾经咨询律师,希望能够获得恩恩抚养权,但是律师告诉她,按照现有的法律,恩恩在失去父母后,其姥姥将作为恩恩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对方放弃抚养权,我们才可以抚养这个孩子。” 
  周爱萍告诉记者,在爆炸发生以后,她们在处理母亲、弟弟的后事中花费了大约2万元的费用,而焦炳影第一次住院时她与妹妹也借钱支付了一笔医疗费,总费用约在3.5万元左右,“很大一部分是从亲朋那借来的。”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周爱萍提出了这样的一个疑问:在救助烧伤妈妈焦炳影的过程中,来自社会好心人的捐款,是否可以用来支付这笔欠款。其理由是,这些费用都是在爆炸事故发生后产生的,都是用于焦炳影一家。

事故谜团:家属至今不知爆炸原因 称当地无部门进行调查
  3个月前那场爆炸后的惨状,至今仍在周爱萍脑海中浮现。震碎的玻璃,乌黑的墙皮,周爱萍说,她很想知道,这起爆炸发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可没人能够告诉她。“我和妹妹没了妈,没了弟弟,我们一家人,现在就剩下了我们两个人了。我们比谁都更想知道,好好的一个火烧炉子怎么就爆炸了呢?”周爱萍一提起当时的情景,就开始哭泣。
  在此前的报道中,媒体对爆炸的情景描述基本来源于当时旁观者的陈述,以及事后对现场的还原。在这场事故中,一共发生过两次爆炸,第一次是火烧炉爆炸,第二次是火烧炉爆炸引起的一旁电动车电瓶爆炸,爆炸引发油着火,蔓延到当时在场的焦炳影、其丈夫和婆婆的身上。
  但是对爆炸的原因,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据周爱萍说,火烧炉曾在爆炸前几天进行过维修。爆炸时消防等部门很快赶到,但是当天并没有告诉她们爆炸的原因,日后她们曾向有关部门询问爆炸原因,“安监、消防和质检都没有管。”周爱萍说。
善款担忧:如何保证30多万元剩余善款真正用到孩子身上?
  救助烧伤妈妈焦炳影的过程中,记者根据焦炳影家人提供的数据推算,其最终获得的捐款数在120万元以上。另外,根据其家人提供的数据,花费在焦炳影与婴儿身上的费用约为80万多万元,也就是说,来自社会的捐款,保守估计还剩余30多万元。这个数字得到了娘家与婆家人的双重认同。 
  焦炳影的弟弟焦炳献说,在为恩恩办理出院手续后,因为担心有所不妥,他们曾就剩余的捐款咨询律师。律师称可以继续保留剩余善款,作为抚养恩恩所用时,家人这才放下心来。
  焦炳献说,他们会把这笔钱好好地用在抚养恩恩上。宋美香也对自己的这个外孙女爱护备至,54岁的她现在在家里再次担当起全职的妈妈角色,照顾着这个幼小的婴儿。
  但在为焦炳影一家捐款的爱心人士中,有人却对这笔剩余善款的去向保持了比较中立的看法,“如果有更妥善的处理办法,对这笔善款进行管制,保证这笔善款真正用到孩子身上,会更让人放心。” 
律师说法: 爱心捐款 不能挪作他用
  潍坊海川企业法律顾问有限公司律师胡光辉告诉记者,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然后才是兄姐。所以,恩恩的姥姥宋美香作为其法定监护人是没有问题的。
  胡光辉说,来自社会的捐款一旦捐给受赠人,其就能够支配这部分善款,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宋美香同时也具有了持有这笔善款的权利,但必须用于捐赠者指定的对象、用途,不可以将捐款作为贬值、风险投资使用。
  然而,在这次关注烧伤妈妈的爱心行动中,捐赠者帮助这一家人解决了治疗费用的难题,但现行的法律中还没有对捐赠者的其他权利进行明确的规定,也缺乏系统性的解释。另外,他认为如果婆家曾为焦炳影一家支付丧葬、治疗费用,在爱心人士救助范围,可使用爱心人士捐款进行偿还。

捐赠者认为: 捐赠人应该 享有知情权
  在救助烧伤妈妈的过程中,潍坊阳光义工爱心组织第一时间倡议为焦炳影筹集医疗善款,并在2014年10月29日上午将129527元交给焦炳影家人,此后该义工组织又有其他义工向焦炳影一家捐款,总数也超过了13万元。这笔善款是见诸媒体报道的最大一笔善款,为焦炳影的救治提供了巨大的帮助。
  1月12日,潍坊阳光义工协会会长张慧杰告诉记者,他一直关注着焦炳影母女事件发展,恩恩的平安出院成了他们最大的欣慰。对善款的处置问题,张慧杰介绍,作为善款的捐赠者,所有的钱都应该用于救助焦炳影、恩恩身上,捐赠人都应该享有知情权,“只要恩恩能健康地成长,我们的爱心就没有白费。”

官方说法: 政府可为孤儿 提供生活费
  记者从潍坊市慈善总会得知,作为失去父母的恩恩,虽然现在由其姥姥监护抚养,根据现有的孤儿救助政策,恩恩仍可以从政府获取一定的生活救助,直到恩恩长到18岁成人为止。
  在救助烧伤妈妈过程中,潍坊市慈善总会也曾两次捐款,但是对民间为烧伤妈妈的自发捐款过程中,潍坊市慈善总会未介入,“民间自发捐款的监管有一定的难度,官方介入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工作人员称。
  潍坊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介绍,民间自发捐款,是一种社会人群公益意识的体现,属于值得肯定的正能量,但现行的法律中,并没有对该类慈善行为进行立法,对这种自发性捐款的规定,缺乏一定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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